重要事项

  • 中银香港全天候亚洲(日本除外)股票基金(「子基金」)是中银香港盈荟系列的子基金。
  • 子基金乃透过主要投资于在亚洲(日本除外)上市或由在亚洲(日本除外)赚取大部份收益或进行重大业务或经济活动的公司发行的股本证券,以提供长期资本增值。
  • 投资涉及风险,子基金涉及重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集中风险、中国内地市场风险、新兴市场风险、与新兴市场货币相关的风险、股票投资/波动性风险、小型/中型公司风险、与投资于中国A股市场相关的风险、有关债务证券的风险、人民币货币风险/与人民币证券相关的风险、有关QFI及QFI基金的风险、与沪港通及深港通相关的风险、中国内地税务风险、交易所买卖基金(ETF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美国预托证券(ADRs)的风险、有关对冲和对冲类别的风险及衍生工具风险等。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者未必能全数取回投资本金。
  • 投资者不应只根据本网页内的资料而作出任何投资决定。请详细阅读基金说明书及子基金相关的附录(包括当中所载之「风险因素」之全文)。若您对本网页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投资目标

子基金的投资目标乃透过主要投资于在亚洲(日本除外)上市或由在亚洲(日本除外)赚取大部份收益或进行重大业务或经济活动的公司发行的股本证券,以提供长期资本增值。

基金资料

基金经理 中银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总资产值 1.99 百万 美元 (截至2024年1月31日)
成立日期 2017年4月24日
基本货币 美元
交易频率 每日
资产净值计算 每日
派息* 目前不分派
认购费 最多为5.25%
赎回费** 没有
管理费** 每年1.50%
类别 类别 A1
(美元)
类别 A2
(港元)
类别 A7
(人民币─H)
 
 
最低投资额(初次) 1,000
美元
10,000
港元
10,000
人民币
 
 
最低投资额(额外) 1,000
美元
10,000
港元
10,000
人民币
 
 
彭博代码 BOAEJA1 HK BOAEJA2 HK BOAEJA7 HK  
 
ISIN号码 HK0000324837 HK0000324845 HK0000324894  
 

* 请参阅相关基金/子基金的基金文件以了解详情。
** 费用及收费亦可通过向投资者发出最少一个月事先通知予以增加(以基金文件订明的最高费用为上限)。请参阅基金文件以了解详情。

基金年度的过往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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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基金价格
基金文件:
基金便览 (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基金说明书及附录 (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产品资料概要 (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2023 年度报告 (只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2023 中期报告 (只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重要通知

基金/子基金投资可能涉及风险,亦未必适合所有投资者。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的表现。投资者应详细阅读相关的基金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因素。基金文件的印刷文本可向分销商及中银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索取。上述资料并不构成进行或变现投资或进行任何其他交易的要约或建议,亦不应用作任何投资决策或其他决策的依据。任何投资决策应当根据投资者个人/个别需求而寻求适当且专业的建议。

市场风险

  • 子基金为一项投资基金。子基金的投资组合的价值可能下跌,因此, 阁下于子基金的投资可能蒙受损失。

集中风险

  • 子基金把其投资集中于亚洲(日本除外)地区,而相比其他有广泛基础的基金,其投资组合可能并不多元化。子基金可能须承受额外的集中风险。

中国市场╱ 新兴市场风险

  • 子基金可能承受投资于新兴市场(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一般涉及的风险,例如较大的政治、社会、外汇、流通性及监管风险。
  • 由于新兴市场倾向比已发展市场更加波动,在新兴市场的任何持股均承受较高的市场风险。
  • 发展中国家的证券市场成交量远远较低。投资于该等市场会涉及市场暂停、外资投资限制及资金调回管制等风险。子基金于新兴市场的投资价值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与新兴市场货币相关的风险

  • 子基金可投资于以子基金的基本货币(美元)以外的货币报价的证券。子基金的价值可能会因该等货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波动而波动。
  • 由于新兴市场涉及额外的政治、社会、经济、监管及结算风险,新兴市场的货币相比主要世界货币可能较为波动。
  • 新兴国家的政府政策可能包括资本控制措施或直接干预货币市场,导致有关的当地货币出现突然及重大贬值。

股票投资╱ 波动性风险

  • 股票投资须承受股票的市值可跌可升之风险。股本证券的价格可能波动。倘子基金所投资的股本证券的市值下跌,投资者可能蒙受重大损失。

小型╱ 中型公司风险

  • 整体而言,相较大型公司股票,小型╱中型公司股票的流通性较低且其价格更易因不利的经济发展而较为波动。

投资于中国A股市场

  • 子基金可能直接投资于中国A股市场或透过投资RQFII基金进行投资。中国A股市场正在发展中,其流通性可能有限、交投量较低及波动性较高。此可能导致在该等市场买卖的证券价格出现重大波动,因而可能影响子基金的价值。
  • 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可能会遭暂停交易。暂停交易将使子基金或RQFII基金无法平仓,或当解除暂停交易后,子基金或RQFII基金或许无法以有利价格进行平仓。因此,子基金可能蒙受投资损失。

有关债务证券的风险

  • 投资于债务证券须承受发行人的信贷风险,该等发行人可能无法或不愿准时偿还本金及╱ 或利息。倘若发行人违约,子基金的表现将受到不利影响。投资级别证券可能涉及评级下调风险。倘被下调评级,违约风险可能较高。
  • 债务证券对利率变动敏感。一般而言,当利率下跌时,债务证券的价格会上升,反之亦然。较长期的债务证券通常对利率变动较为敏感。

人民币货币风险╱ 与人民币证券相关的风险

  • 投资者可投资于子基金的人民币对冲单位。并非以人民币为本币的投资者(例如香港投资者)当投资于人民币对冲单位时,可能要将港元或其他货币兑换为人民币,而其后将人民币赎回款项及╱ 或股息款项(如有)兑换回港元或该等其他货币。投资者将承担货币兑换成本,并可能蒙受损失,视乎人民币相对港元或该等其他货币的汇率变动而定。
  • 以人民币计值的类别一般参考离岸人民币(即「CNH」)而非在岸人民币(即「CNY」)进行估值。虽然CNH与CNY均为相同的货币,但它们在不同及独立运作的个别市场交易。因此,CNH的汇率不一定与CNY相同,而且走势方向可能与CNY不尽相同。
  • 子基金可能投资于以人民币计值的证券。人民币现时为不可自由兑换货币,并受到中国政府所施加的外汇管制及资金调回限制之规限。概不保证人民币将不会贬值。如人民币贬值时,子基金可能蒙受损失。

有关RQFII及RQFII基金的风险

有关RQFII机制的风险:

  • 概不保证将有足够的额度可供子基金或RQFII基金投资。因此,子基金取得投资于中国内地证券市场的能力,可能受限于可获得的RQFII额度。
  • 并不保证日后不会对子基金或RQFII基金将资本汇出中国实施限制。任何有关投资资本汇出中国的限制,可能影响相关基金应付来自子基金的赎回要求的能力。因此,子基金可能须承受流通性风险。
  • 有关RQFII的规则之适用性可能视乎有关中国监管机关所给予的诠释。有关规则的任何更改或会对子基金或RQFII基金作出的投资造成不利影响,因而影响子基金的表现。

有关RQFII ETFs的风险:

  • RQFII交易所买卖基金(「RQFII ETFs」)寻求追踪中国A股市场指数,须承受追踪误差风险。其单位的交易价格可能较其资产净值出现大幅溢价或折让。此外,RQFII ETFs可能较投资于非中国市场的传统交易所买卖基金涉及较大风险。RQFII ETFs的运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RQFII ETFs的基金经理(或其内地母公司)的专业知识。

与沪港通及深港通相关的风险

  • 有关沪港通及深港通的有关规则及规例可能变更,并可能具有潜在追溯效力。沪港通及深港通受到额度限制。如通过该机制作交易被暂停,子基金通过该机制投资于中国A股或进入中国市场的能力将会受到不利影响。在该情况下,子基金达致其投资目标的能力会受到不利影响。

中国税务

  • 中国现行的税务规则及惯例对于RQFII及╱ 或子基金从中国投资所得资本收益方面涉及风险及不明朗性。中国税务规则及惯例的改变可能具有追溯效力及对子基金造成不利影响。经听取及考虑独立专业税务意见后,基金经理已(根据该意见行事)决定不会就投资中国A股、中国B股及由中国政府及中国企业发行的债务工具所得的已变现及未变现资本收益总额为子基金作出任何预扣所得税拨备(惟源自属不动产公司的中国税务居民企业发行的中国B股所得的资本收益除外,将作出10%拨备)。
  • 倘若子基金在中国须缴交的税项负债大于税项拨备,则税项拨备与实际税项负债之间的任何差额,将从子基金的资产中扣除,并对子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不利影响。在此情况下,由于现有及其后投资者所承受的税务负债不合比利地高于投资子基金时所承担的负债,故将会受到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实际税务负债可能低于税项拨备。在此情况下,于厘定实际税务负债前已赎回于子基金单位之人士将不享有或无权就该等超额拨备的任何部份作出申索。

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 ETF的单位╱股份的交易价格可能会较单位╱股份的资产净值有所折价或溢价。ETF单位╱股份的估值将主要参考最后交易价格进行。倘子基金以溢价买入,则可能蒙受损失,又或子基金在ETF终止时不能全数取回其投资。
  • ETF与其理应追踪的指数可能脱节。因此,投资于ETF的回报可能偏离其追踪指数的回报。
  • 追踪市场指数的ETF并没有进行「积极管理」,因此当有关指数下跌时,ETF的价值亦将会减少。ETF或不会就市场下跌采用任何暂时防守性仓盘。子基金可能损失其在ETF的部份或全部投资。
  • 并不保证ETF单位╱股份将存在一个活跃交易市场。
  • 合成ETFs须承受发行用以追踪相关指数的衍生工具之对手方的信贷风险。倘若对手方违约,子基金在相关ETFs的投资可能蒙受重大损失。

REITs

  • 子基金所投资的REITs不一定经证监会认可,而REITs的股息政策可能与子基金的股息政策不同。
  • REITs的价格受到REITs所拥有的有关物业价值的变动影响。
  • 房地产投资相对欠缺流通性,此可能影响REIT因应经济状况的改变、国际证券市场、汇率、利率、房地产市场或其他情况调整其投资组合或将部份资产变现的能力。
  • 来自REITs的回报视乎管理技巧而定。REITs一般不会分散投资,并可能会涉及与有关地产界别的不利发展相关的风险。
  • REITs涉及借款人或租户违约的风险。倘发生违约,REIT可能在执行其权利时遇到阻延,并可能因而蒙受损失。

ADRs

  • 尽管ADRs具有类似所代表证券之风险,ADRs也可能涉及较高的费用,以及其交易价格可能较相关证券折让(或溢价)。此外,预托证券或许不能转移投票及其他股东权利,相比在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证券,流动性可能较低。

有关对冲和对冲类别的风险

  • 并不保证基金经理所采用的任何货币对冲策略可完全和有效地消除子基金的货币风险。如果用作对冲目的之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在无进行对冲情况下,非对冲股份类别的投资者可能会承受货币兑换风险,并可能因而蒙受损失。
  • 对冲的效果将于对冲类别之资产净值反映出来。同样地,因该等对冲交易引致的任何开支将由产生该等开支的相关对冲类别承担,而有关开支可能相当重大,视乎当时市况而定。
  • 对冲策略可在子基金的基本货币相对对冲类别的类别货币之价值下跌时,保障对冲类别的投资者,亦可能阻碍投资者受惠于子基金基本货币的升值。

衍生工具风险

  • 子基金可使用衍生工具(即货币远期合约、掉期、金融期货及期权合约)作对冲用途。并不保证任何对冲技巧将全面及有效地减低子基金所面对的风险。
  • 衍生工具的价格可以非常波动。衍生工具涉及交易对手方将不履行其对子基金的责任之风险,而此可能导致子基金产生亏损。
  • 衍生工具可能欠缺流通性,性质也复杂。在不利情况下,子基金为对冲目的使用衍生工具可能不奏效,而子基金可能蒙受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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