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項

  • 中銀香港全天候在岸人民幣股票基金 (「子基金」) 是中銀香港盈薈系列的子基金。
  • 子基金乃透過合格境外投資者(QFI)主要投資於中國A股,以達致長遠資本增值。
  • 投資涉及風險,子基金涉及重大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投資風險、中國內地市場風險、新興市場風險、股票投資/波動性風險、小型/中型公司風險、投資於中國A股市場、人民幣貨幣/貨幣兌換風險、與滬港通及深港通相關的風險、QFI風險、與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的風險、中國內地稅務、交易所買賣基金(ETFs)、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美國預托證券(ADRs)、與債務證券相關的風險、衍生工具風險、有關對沖和對沖類別的風險等。過往表現並不可作為日後表現的指引,投資者未必能全數取回投資本金。
  • 投資者不應只根據這網頁內的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請詳細閱讀基金說明書及子基金相關的附錄(包括當中所載之「風險因素」之全文)。若您對本網頁的內容有任何疑問,請尋求獨立專業意見。

投資目標

子基金的投資目標乃透過合格境外投資者(「QFI」)主要投資於中國A股,以達致長遠資本增值。

基金資料

基金經理 中銀香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總資產值 195.52 百萬 人民幣 (截至2024年1月31日)
成立日期 2015年6月5日
基本貨幣 人民幣
交易頻率^ 每日
資產淨值計算^ 每日
派息* 目前不分派
認購費 最多為5.25%
贖回費** 沒有
管理費** 每年1.75%
類別 類別 A1
(人民幣)
類別 A2
(美元)
類別 A3
(港元)
類別 A9
(港元-H)
 
 
最低投資額(初次) 10,000
人民幣
1,000
美元
10,000
港元
10,000
港元
 
 
最低投資額(額外) 10,000
人民幣
1,000
美元
10,000
港元
10,000
港元
 
 
彭博代碼 BOAWCA1 HK BOAWCA2 HK BOAWCA3 HK BOAWCA9 HK  
 
ISIN號碼 HK0000210283 HK0000210291 HK0000210309 HK0000326873  
 

* 請參閱相關基金/子基金的基金文件以了解詳情。
** 費用及收費亦可通過向投資者發出最少一個月事先通知予以增加(以基金文件訂明的最高費用爲上限)。請參閱基金文件以了解詳情。
^ 交易日為「香港及中國營業日」,指在香港及中國的銀行和證券交易所正常營業的日子(星期六除外)或基金經理及受託人不時協定的其他日子,惟因懸掛8號颱風訊號、黑色暴雨警告或其他類似事件而導致香港銀行在任何一日的營業時間縮短,則該日不是香港及中國營業日,除非基金經理及受託人另有決定則作別論。

基金年度的過往表現

下載

過往基金價格
基金文件:
基金便覽 (只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基金說明書及附錄 (只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產品資料概要 (只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2023 年度報告 (只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2023 中期報告 (只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重要事項

基金/子基金投資可能涉及風險,亦未必適合所有投資者。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將來的表現。投資者應詳細閱讀相關的基金文件,包括但不限於風險因素。基金文件的印刷文本可向分銷商及中銀香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索取。上述資料並不構成進行或變現投資或進行任何其他交易的要約或建議,亦不應用作任何投資決策或其他決策的依據。任何投資決策應當根據投資者個人/個別需求而尋求適當且專業的建議。

投資風險

  • 子基金為一項投資基金。子基金的投資組合的價值可能下跌,因此,閣下於子 基金的投資可能蒙受損失。

中國市場 ╱ 新興市場風險

  • 子基金可能承受投資於中國市場或新興市場一般涉及的風險,例如較大的政治、社會、經濟、外匯、流通性及監管風險。

股票投資 ╱ 波動性風險

  • 股票投資須承受股票的市值可跌可升之風險。股本證券的價格可能波動。倘子基金所投資的股本證券的市值下跌,投資者可能蒙受重大損失。

投資於中國A股市場

  • 中國A股市場正在發展中,其流通性可能有限、交投量較低及波動性較高。此可能導致在該等市場買賣的證券價格出現重大波動,因而可能影響子基金的價值。
  • 在中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可能因該證券的交易價格已升穿或跌穿該交易限額而遭暫停交易。暫停交易將使子基金無法平倉,或當解除暫停交易後,子基金或許無法以有利價格進行平倉。因此,子基金的投資可能蒙受損失。

人民幣貨幣 ╱ 貨幣兌換風險

  • 人民幣現時為不可自由兌換貨幣,並受到中國政府實施的外匯管制規限。人民幣與其他貨幣之間的匯率變動或會對投資者造成不利影響。並不保證人民幣不會貶值。
  • 投資者可能受到人民幣與投資者所投資的單位之類別貨幣之間的匯率波動的不利影響。投資者在非人民幣計值類別的認購款項之全部或部份將兌換為人民幣以投資於相關證券,而人民幣變現款項將兌換為有關類別貨幣以支付贖回款項。投資者將承受人民幣與有關類別貨幣之間的匯率波動,並可能蒙受因該等波動而產生的損失。
  • 在計算非人民幣類別單位的資產淨值時,基金經理將採用CNH匯率(即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的匯率)。CNH匯率可能較中國在岸人民幣市場的匯率(即CNY匯率)有所溢價或折價,而且可能有重大買賣差價。因此,所計算的子基金價值可能會波動。此外,有可能會產生顯著的交易成本,而於非人民幣貨幣計值的單位類別之投資可能蒙受損失。

與滬港通相關的風險

子基金將獲准透過滬港通(經滬股通)買賣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證券,故須承受以下風險:

  • 滬港通屬開創性質的機制。相關規定未經考驗及其更改可能具追溯效力。概不確定有關規例將如何被應用。
  • 該機制有額度限制,可能限制子基金通過該機制及時投資於中國A股的能力。
  • 如通過該機制作交易被暫停,子基金進入中國市場的能力(及因而實現其投資策略的能力)將會受到不利影響。
  • 由於交易日差異,有可能出現於中國市場的正常交易日但子基金未能進行任何中國A股交易的情況。子基金可能因此於滬港通不進行買賣時受到中國A股的價格波動所影響。
  • 該機制需要證券交易所及交易所參與者發展新資訊科技系統而可能令其承受營運風險。倘若相關系統未能妥善運作,則會中斷香港及上海市場通過機制進行的交易。子基金進入中國A股市場的能力(及因而實現其投資策略的能力)將會受到不利影響。
  • 中國法規對買賣實施若干限制,故子基金未必能及時出售其持有的中國A股或購入中國A股。
  • 個別股票可能從通過滬港通買賣的合資格股票範圍內被調出。此情況可能影響子基金的投資組合或策略。
  • 透過該機制買賣證券或須承受結算及交收風險。倘中國結算所未能履行其交付證券/作出付款的責任,子基金於追討其損失時可能遭受延誤或可能無法完全收回其損失。此外,子基金透過該機制所作出的投資不受香港投資者賠償基金及/或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所保障。

RQFII風險

  • 子基金透過RQFII投資於證券,有關投資須遵守中國機關所實施的適用法規。雖然RQFII為子基金進行的資金匯出目前並不受任何禁售期限制、無需獲得事先批准或受限於其他資金匯出限制,惟不保證中國規則及規例不會變更或在日後不會施行任何資金匯出限制。對匯出所投資的資金及淨利潤施行的任何限制,均可能影響子基金應付單位持有人的贖回要求的能力。
  • 子基金或許未能專有使用外管局授予RQFII(即基金經理)的全部RQFII額度,因為RQFII可酌情決定將可供子基金使用的RQFII額度分配給其他產品。並不保證RQFII可向子基金分配足够的RQFII額度,以應付所有認購子基金單位的申請。
  • RQFII規則之適用性可能視乎有關中國機關的詮釋。有關規則的任何更改或會對投資者在子基金的投資造成不利影響。

中國稅務

  • 中國現行的稅務規則及慣例對於RQFII及/或子基金從中國投資所得資本收益方面涉及風險及不明朗性。中國稅務規則及慣例的改變可能具有追溯效力,並對子基金造成不利影響。經聽取及考慮獨立專業稅務意見後,基金經理已(根據該意見行事)決定不會就投資中國A股及由中國政府及中國企業發行的債務工具所得的已變現及未變現資本收益總額為子基金作出任何預扣所得稅撥備。
  • 倘若子基金在中國須繳交的稅項負債大於稅項撥備,則稅項撥備與實際稅項負債之間的任何差額,將從子基金的資產中扣除,並對子基金的資產淨值造成不利影響。在此情況下,由於現有及其後投資者所承受的稅務負債不合比利地高於投資子基金時所承擔的負債,故將會受到不利影響。

交易所買賣基金(ETF)

  • ETF的單位 ╱ 股份的交易價格可能會較單位 ╱ 股份的資產淨值有所折價或溢價。ETF單位 ╱ 股份的估值將主要參考最後交易價格進行。倘子基金以溢價買入,則可能蒙受損失,又或子基金在ETF終止時不能全數取回其投資。
  • ETF與其理應追蹤的指數可能脫節。因此,投資於ETF的回報可能偏離其追蹤指數的回報。
  • 追蹤市場指數的ETF並沒有進行「積極管理」,因此當有關指數下跌時,ETF的價值亦將會減少。ETF或不會就市場下跌採用任何暫時防守性倉盤。子基金可能損失其在ETF的部份或全部投資。
  • 並不保證ETF單位 ╱ 股份將存在一個活躍交易市場。

REITs

  • 子基金所投資的REITs不一定經證監會認可,而REITs的股息政策可能與子基金的股息政策不同。
  • REITs的價格受到REITs所擁有的有關物業價值的變動影響。
  • 房地產投資相對欠缺流通性,此可能影響REIT因應經濟狀况的改變、國際證券市場、匯率、利率、房地產市場或其他情况調整其投資組合或將部份資產變現的能力。
  • 來自REITs的回報視乎管理技巧而定。REITs一般不會分散投資,並可能會涉及與有關地產界別的不利發展相關的風險。
  • REITs涉及借款人或租戶違約的風險。倘發生違約,REIT可能在執行其權利時遇到阻延,並可能因而蒙受損失。

ADRs

  • 儘管ADRs具有類似所代表證券之風險,ADRs也可能涉及較高的費用,以及其交易價格可能較相關證券折讓(或溢價)。此外,預托證券或許不能轉移投票及其他股東權利,相比在交易所上市的相關證券,流動性可能較低。

與債務證券相關的風險

  • 投資於債務證券須承受發行人的信貸風險,該等發行人可能無法或不願準時償還本金及 ╱ 或利息。倘若發行人違約,子基金的表現將受到不利影響。投資級別證券可能涉及評級下調風險。倘被下調評級,違約風險可能較高。
  • 債務證券對利率變動敏感。一般而言,當利率下跌時,債務證券的價格會上升,反之亦然。較長期的債務證券通常對利率變動較為敏感。
  • 倘若人民幣計值固定收益證券並無活躍的二級市場,為應付贖回要求,子基金可能需要以大幅折讓出售其投資。

衍生工具風險

  • 子基金可使用衍生工具作對沖用途。並不保證任何對沖技巧將全面及有效地减低子基金所面對的風險。
  • 衍生工具的價格可以非常波動。衍生工具涉及交易對手方將不履行其對子基金的責任之風險,而此可能導致子基金產生虧損。
  • 衍生工具可能欠缺流通性,性質也複雜。在不利情况下,子基金為對沖目的使用衍生工具可能不奏效,而子基金可能蒙受重大損失。

有關對沖和對沖類別的風險

  • 並不保證基金經理所採用的任何貨幣對沖策略可完全和有效地消除子基金的貨幣風險。如果用作對沖目的之衍生工具交易對手違約,在無進行對沖情况下,對沖股份類別的投資者可能會承受貨幣兌換風險,並可能因而蒙受損失。
  • 對沖的效果將於對沖類別之資產淨值反映出來。同樣地,因該等對沖交易引致的任何開支將由產生該等開支的相關對沖類別承擔,而有關開支可能相當重大,視乎當時市況而定。
  • 對沖策略可在子基金的基本貨幣相對對沖類別的類別貨幣之價值下跌時,保障對沖類別的投資者,亦可能阻礙投資者受惠於子基金基本貨幣的升值。

本子基金並不提供任何保證。閣下未必能全數取回投資本金。

當您同意附載於 https://www.bochkam.com 的條款及細則,即被視為為本網站的使用者,您並確認有責任確保適用於您當地司法管轄權的法例容許您諮詢本網站並表示保證具備進入本網站所需器材及技巧,及只按照預期形式使用本網站。這些條款及細則如有任何更改,恕不事先另行通知;您應自行檢視本網站的訊息投資涉及風險,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將來的表現。在作出任何投資決策前,投資者應詳細閱讀相關的基金文件,包括但不限於風險因素。基金文件的印刷文本可向分銷商及中銀香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索取。上述資料並不構成進行或變現投資或進行任何其他交易的要約或建議,亦不應用作任何投資決策或其他決策的依據。任何投資決策應當根據投資者個人/個別需求而尋求適當且專業的建議。本網站所載的廣告由中銀香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刊發,並未經證監會審閱。

本網站並未經證監會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