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

  • 中银香港全天候中国新动力股票基金(「子基金」)是中银香港盈荟系列的子基金。
  • 子基金是主要透过对涵盖中资公司的股本证券的投资组合进行积极资产配置,有关公司在中国内地、香港及/或美国股市上市,并可受惠于经济迅速增长及/或提供产品及服务满足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或台湾经济转变所带来的需求,以在中至长期提供收入及资本增长。「中资公司」指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或台湾注册成立或赚取大部份收益或有重大业务或经济活动的公司。
  • 投资涉及风险,子基金涉及重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中国内地及新兴市场)、股票投资╱波动性风险、集中风险、小或中型公司风险、投资于中国A股市场风险相关的风险、货币风险、人民币货币风险╱与人民币证券相关的风险、有关QFI及QFI基金的风险、与沪港通及深港通相关的风险、与创业板市场及/或科创板相关的风险、与中国税务、ETFs及ADRs相关的风险、与对冲及对冲类别相关的风险等。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基金价格可反复波动,投资者未必能全数取回投资本金,或需承受重大亏损。
  • 投资者不应只根据本网页内的资料而作出任何投资决定。请详细阅读基金说明书及子基金相关的附录(包括当中所载之「风险因素」之全文)。若您对本网页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投资目标

子基金的投资目标乃主要透过对涵盖中资公司的股本证券的投资组合进行积极资产配置,有关公司在中国内地、香港及╱或美国股市上市,并可受惠于经济迅速增长及╱或提供产品及服务满足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或台湾经济转变所带来的需求,以在中至长期提供收入及资本增长。「中资公司」指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或台湾注册成立或赚取大部份收益或有重大业务或经济活动的公司。

基金资料

基金经理 中银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总资产值 41.41 百万 港元 (截至2024年3月28日)
成立日期 2022年10月31日
基本货币 港元
交易频率 每日
资产净值计算 每日
派息* 目前不分派
认购费 最多为5.25%
赎回费** 没有
管理费** 每年1.5%
类别 类别 A1
(港元)
类别 A2
(美元)
类别 A8
(人民币-H)
最低投资额(初次) 10,000
港元
1,000
美元
10,000
人民币
最低投资额(额外) 10,000
港元
1,000
美元
10,000
人民币
彭博代码 BHWCNA1 HK CLSA2AS HK CLSA8RT HK
ISIN号码 HK0000875036 HK0000875044 HK0000875101

* 请参阅相关基金/子基金的基金文件以了解详情。
** 费用及收费亦可通过向投资者发出最少一个月事先通知予以增加(以基金文件订明的最高费用为上限)。请参阅基金文件以了解详情。

基金年度的过往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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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基金价格
基金文件:
基金便览 (只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基金说明书及附录 (只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产品资料概要 (只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2023 年度报告 (只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2023 中期报告 (只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重要事项

基金/子基金投资可能涉及风险,亦未必适合所有投资者。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的表现。投资者应详细阅读相关的基金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因素。基金文件的印刷文本可向分销商及中银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索取。上述资料并不构成进行或变现投资或进行任何其他交易的要约或建议,亦不应用作任何投资决策或其他决策的依据。任何投资决策应当根据投资者个人/个别需求而寻求适当且专业的建议。

市场风险

  • 子基金的投资组合的价值可能因任何下列主要风险因素而下跌,故阁下于子基金的投资可能蒙受损失。概不保证会偿还本金或股息或作出分派。

股票投资╱ 波动性风险

  • 股票投资须承受股票的市值可跌可升之风险。股本证券的价格可能因众多因素而波动,例如投资情绪、政治和经济环境改变及发行人相关的因素。倘子基金所投资的股本证券的市值下跌,投资者可能蒙受重大损失。

集中风险

  • 子基金的投资集中于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 或台湾。子基金的投资目标亦使其集中于若干行业,包括非必需消费品、健康护理、工业和公用事业、信息科技、电讯等。与具有多元化的资产投资组合的基金相比,子基金的价值可能会较为波动。子基金的价值可能会较易受影响相关市场的不利经济、政治、政策、外汇、流通性、税务、法律或法规事件影响。
  • 子基金的投资集中于特定行业可能涉及显著波幅及一般与较多元化基金相关的较高风险。子基金将投资的行业可能与创新及新科技相关,可能会因为瞬息万变的市况、新的竞争产品与服务、以及现有产品与服务迅速改善而备受挑战。该等公司可能估值显著不稳及波动。此外,与该等行业相关的证券估值可能高于较传统行业的证券,子基金可能在此等证券重新估值时蒙受损失。
  • 创新及新科技公司可能具有加权投票权结构(或称为双重股份类别结构)。在该结构下,部份主要个人(包括创办人及主要管理层)持有的特定股份类别会附带高于普通股及与持股不成正比的投票权,或其他管治权利或对实益拥有人在发行人的股本证券中的经济利益的安排。这产生与股东权利和企业管治及投资者保障有关的问题,可能对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普通股的子基金构成负面影响。

中国内地市场风险

  • 基金可能承受投资于中国内地市场涉及的风险。

新兴市场风险

  • 子基金投资于新兴市场,可能涉及在较发达市场的投资一般不会涉及的更多风险和特定考虑因素,例如流通性风险、货币风险╱ 管制、政治和经济不确定性、法律和税务风险、结算风险、保管风险及可能较高的波动性。

小型╱ 中型公司风险

  • 整体而言,相较大型公司股票,小型╱ 中型公司股票的流通性较低且其价格更易因不利的经济发展而较为波动。

投资于中国A股市场

  • 子基金可能直接投资于中国A股市场或透过投资QFI基金进行投资。中国A股市场正在发展中,其流通性可能有限、交投量较低及波动性较高。此可能导致在该等市场买卖的证券价格出现重大波动,因而可能影响子基金的价值。
  • 在中国内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可能遭暂停交易。暂停交易将使子基金或QFI基金无法平仓,或当解除暂停交易后,子基金或QFI基金或许无法以有利价格进行平仓。因此,子基金的投资可能蒙受损失。

货币风险

  • 子基金可能投资于以子基金基本货币(港元)以外的货币计值的证券。此外,某单位类别可能设定为以子基金基本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子基金的价值可能因应该等货币与港元之间的汇率波动以及汇率控制的变更而波动。

人民币货币风险╱ 与人民币证券相关的风险

  • 并非以人民币为本币的投资者当投资于人民币单位时,将承担货币兑换成本,并可能蒙受损失,视乎人民币相对投资者的基本货币(如港元)的汇率变动而定,以及可能受到外汇管制改变的影响。概不保证人民币将不会贬值。
  • 虽然离岸人民币(即「CNH」)与在岸人民币(即「CNY」)均为相同的货币,但它们以不同的汇率交易。CNH与CNY之间的任何偏差可能对投资者造成不利的影响。
  • 人民币现时为不可自由兑换货币,并受到外汇管制及资金调回限制之规限。在特殊情况下,以人民币支付赎回款项可能因适用于人民币的外汇管制及限制而出现延误。

有关QFI及QFI基金的风险

有关QFI机制的风险:

  • 子基金透过QFI投资于证券,有关投资须遵守中国内地机关所实施的适用法规。虽然QFI为子基金进行的资金汇出目前并不受任何禁售期限制、无需获得事先批准或受限于其他资金汇出限制,惟不保证中国内地规则及规例不会变更或在日后不会施行任何资金汇出限制,而且有关变更可能具有潜在追溯效力。对汇出所投资的资金及净利润施行的任何限制,均可能影响子基金应付单位持有人的赎回要求的能力。因此,子基金可能须承受流通性风险。
  • 有关QFI的规则及规例之适用性可能视乎有关中国内地监管机关所给予的诠释。有关规则及规例的任何更改或会对子基金或QFI基金作出的投资造成不利影响,因而影响子基金的表现。
  • 若QFI持有人的QFI资格批准被撤销╱ 终止或以其他方式变得无效,令子基金可能被禁止买卖相关证券及调回子基金的资金,或若任何主要营运商或某一方(包括QFI保管人╱ 经纪)破产╱ 违约及╱ 或丧失履行其责任(包括执行或结算任何交易或转让资金或证券)的资格,则子基金可能蒙受重大损失。

有关QFI ETFs的风险:

  • QFI交易所买卖基金(「QFI ETFs」)寻求追踪中国A股市场指数,须承受追踪误差风险。其单位的交易价格可能较其资产净值出现大幅溢价或折让。此外,QFI ETFs可能较投资于非中国内地市场的传统交易所买卖基金涉及较大风险。QFI ETFs的运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QFI ETFs的基金经理(或其内地母公司)的专业知识。

与沪港通及深港通相关的风险

  • 有关沪港通及深港通的有关规则及规例可能变更,并可能具有潜在追溯效力。沪港通及深港通受到额度限制。如通过该机制作交易被暂停,子基金通过该机制投资于中国A股或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能力将会受到不利影响。在该情况下,子基金达致其投资目标的能力会受到不利影响。

与创业板市场及╱ 或科创板相关的风险

  • 有关子基金可透过沪港通及深港通投资于创业板市场及╱ 或科技创新板(「科创板」)。投资于创业板市场及╱ 或科创板可能导致有关子基金及其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以下额外风险将适用:
  • 股价波动较大及流通性风险: 创业板市场及╱ 或科创板的上市公司通常属新兴性质,经营规模较小。相比其他板块,创业板市场及科创板的上市公司面对较宽的价格波动限制,而且由于投资者的入场门坎较高,流通性可能有限。因此,相较于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在此等板块上市的公司承受较大的股价波动及流通性风险,以及较高的风险和换手率。
  • 估值过高风险: 创业板市场及╱ 或科创板上市的股票估值可能过高,而该极高估值可能无法持续。由于流通股较少,股价可能更易被操控。
  • 监管差异: 与在创业板市场及科创板上市的公司有关的规则及规例在盈利能力及股本方面可能不及主板的有关规则及规例严格。
  • 除牌风险: 在创业板市场及╱ 或科创板上市的公司发生除牌可能更为普遍及迅速。创业板市场及科创板的除牌条件较主板严格。倘若有关子基金投资的公司被除牌,可能对有关子基金构成不利影响。
  • 集中风险: 科创板是新成立的板块,初期的上市公司数目可能有限。于科创板的投资可能集中于少数股票,令有关子基金承受较高的集中风险。

中国内地税务

  • 中国内地现行的税务规则及惯例对于QFI及╱ 或子基金从中国内地投资所得资本收益方面涉及风险及不明朗性。中国内地税务规则及惯例的改变可能具有追溯效力,并对子基金造成不利影响。
  • 基金经理于听取及考虑独立专业税务意见后,根据该意见已决定:(a)将不就源自投资中国A股、中国B股(惟投资属不动产企业之中国内地税务居民公司发行之中国B股所得之资本收益除外)及由中国政府及中国内地企业发行的债务工具的已变现及未变现资本收益总额作出预扣所得税拨备;(b)将就子基金投资属不动产企业之中国内地税务居民公司发行之中国B股所得之已变现及未变现资本收益总额作出10%之中国内地预扣所得税拨备;及(c)将就自中国内地固定收益工具所得的利息收入((i)源自财政部发行的中国政府债券或经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券所得的利息收入及(ii)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间源自中国内地固定收益工具所得的利息收入除外)作出6%的增值税拨备。亦将就增值税金额缴纳12%的地方附加费。
  • 倘若子基金在中国内地须缴交的税项负债大于税项拨备,则税项拨备与实际税项负债之间的任何差额,将从子基金的资产中扣除,并对子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不利影响。在此情况下,由于现有及其后投资者所承受的税务负债不合比例地高于投资子基金时所承担的负债,故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与ETFs相关的风险

  • ETF的单位╱ 股份的交易价格可能会较单位╱ 股份的资产净值有所折价或溢价。ETF单位╱ 股份的估值将主要参考最后交易价格进行。倘子基金以溢价买入,则可能蒙受损失,又或子基金在ETF终止时不能全数取回其投资。
  • ETF与其理应追踪的指数可能脱节。因此,投资于ETF的回报可能偏离其追踪指数的回报。
  • 追踪市场指数的ETF并没有进行「积极管理」,因此当有关指数下跌时,ETF的价值亦将会减少。ETF或不会就市场下跌采用任何暂时防守性仓盘。子基金可能损失其在ETF的部份或全部投资。
  • 并不保证ETF单位╱ 股份将存在一个活跃交易市场。

有关ADRs的风险

  • 尽管ADRs具有类似所代表证券之风险,ADRs也可能涉及较高的费用,以及其交易价格可能较相关证券折让(或溢价)。此外,预托证券或许不能转移投票及其他股东权利,相比在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证券,流动性可能较低。

与对冲及对冲类别相关的风险

  • 并不保证任何货币对冲策略将全面及有效地减低子基金的货币风险。当子基金的基本货币价值增加时,对冲策略可能妨碍投资者从中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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