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

  • 中银香港全天候在岸人民币股票基金 (「子基金」) 是中银香港盈荟系列的子基金。
  • 子基金乃透过合格境外投资者(QFI)主要投资于中国A股,以达致长远资本增值。
  • 投资涉及风险,子基金涉及重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中国内地市场风险、新兴市场风险、股票投资/波动性风险、小型/中型公司风险、投资于中国A股市场、人民币货币/货币兑换风险、与沪港通及深港通相关的风险、QFI风险、与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的风险、中国内地税务、交易所买卖基金(ETF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美国预托证券(ADRs)、与债务证券相关的风险、衍生工具风险、有关对冲和对冲类别的风险等。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者未必能全数取回投资本金。
  • 投资者不应只根据这网页内的资料而作出任何投资决定。请详细阅读基金说明书及子基金相关的附录(包括当中所载之「风险因素」之全文)。若您对本网页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投资目标

子基金的投资目标乃透过合格境外投资者(「QFI」)主要投资于中国A股,以达致长远资本增值。

基金资料

基金经理 中银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总资产值 214.55 百万 人民币 (截至2024年3月28日)
成立日期 2015年6月5日
基本货币 人民币
交易频率^ 每日
资产净值计算^ 每日
派息* 目前不分派
认购费 最多为5.25%
赎回费** 没有
管理费** 每年1.75%
类别 类别 A1
(人民币)
类别 A2
(美元)
类别 A3
(港元)
类别 A9
(港元-H)
 
 
最低投资额(初次) 10,000
人民币
1,000
美元
10,000
港元
10,000
港元
 
 
最低投资额(额外) 10,000
人民币
1,000
美元
10,000
港元
10,000
港元
 
 
彭博代码 BOAWCA1 HK BOAWCA2 HK BOAWCA3 HK BOAWCA9 HK  
 
ISIN号码 HK0000210283 HK0000210291 HK0000210309 HK0000326873  
 

* 请参阅相关基金/子基金的基金文件以了解详情。
** 费用及收费亦可通过向投资者发出最少一个月事先通知予以增加(以基金文件订明的最高费用为上限)。请参阅基金文件以了解详情。
^ 交易日为「香港及中国营业日」,指在香港及中国的银行和证券交易所正常营业的日子(星期六除外)或基金经理及受讬人不时协定的其他日子,惟因悬挂8号台风讯号、黑色暴雨警告或其他类似事件而导致香港银行在任何一日的营业时间缩短,则该日不是香港及中国营业日,除非基金经理及受讬人另有决定则作别论。

基金年度的过往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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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基金价格
基金文件:
基金便览 (只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基金说明书及附录 (只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产品资料概要 (只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2023 年度报告 (只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2023 中期报告 (只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重要事项

基金/子基金投资可能涉及风险,亦未必适合所有投资者。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的表现。投资者应详细阅读相关的基金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因素。基金文件的印刷文本可向分销商及中银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索取。上述数据并不构成进行或变现投资或进行任何其他交易的要约或建议,亦不应用作任何投资决策或其他决策的依据。任何投资决策应当根据投资者个人/个别需求而寻求适当且专业的建议。

投资风险

  • 子基金为一项投资基金。子基金的投资组合的价值可能下跌,因此,阁下于子基金的投资可能蒙受损失。

中国市场 ╱ 新兴市场风险

  • 子基金可能承受投资于中国市场或新兴市场一般涉及的风险,例如较大的政治、社会、经济、外汇、流通性及监管风险。

股票投资 ╱ 波动性风险

  • 股票投资须承受股票的市值可跌可升之风险。股本证券的价格可能波动。倘子基金所投资的股本证券的市值下跌,投资者可能蒙受重大损失。

投资于中国A股市场

  • 中国A股市场正在发展中,其流通性可能有限、交投量较低及波动性较高。此可能导致在该等市场买卖的证券价格出现重大波动,因而可能影响子基金的价值。
  • 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可能因该证券的交易价格已升穿或跌穿该交易限额而遭暂停交易。暂停交易将使子基金无法平仓,或当解除暂停交易后,子基金或许无法以有利价格进行平仓。因此,子基金的投资可能蒙受损失。

人民币货币 ╱ 货币兑换风险

  • 人民币现时为不可自由兑换货币,并受到中国政府实施的外汇管制规限。人民币与其他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或会对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并不保证人民币不会贬值。
  • 投资者可能受到人民币与投资者所投资的单位之类别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的不利影响。投资者在非人民币计值类别的认购款项之全部或部份将兑换为人民币以投资于相关证券,而人民币变现款项将兑换为有关类别货币以支付赎回款项。投资者将承受人民币与有关类别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并可能蒙受因该等波动而产生的损失。
  • 在计算非人民币类别单位的资产净值时,基金经理将采用CNH汇率(即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汇率)。CNH汇率可能较中国在岸人民币市场的汇率(即CNY汇率)有所溢价或折价,而且可能有重大买卖差价。因此,所计算的子基金价值可能会波动。此外,有可能会产生显著的交易成本,而于非人民币货币计值的单位类别之投资可能蒙受损失

与沪港通相关的风险

子基金将获准透过沪港通(经沪股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证券,故须承受以下风险:

  • 沪港通属开创性质的机制。相关规定未经考验及其更改可能具追溯效力。概不确定有关规例将如何被应用。
  • 该机制有额度限制,可能限制子基金通过该机制及时投资于中国A股的能力。
  • 如通过该机制作交易被暂停,子基金进入中国市场的能力(及因而实现其投资策略的能力)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 由于交易日差异,有可能出现于中国市场的正常交易日但子基金未能进行任何中国A股交易的情况。子基金可能因此于沪港通不进行买卖时受到中国A股的价格波动所影响。
  • 该机制需要证券交易所及交易所参与者发展新信息科技系统而可能令其承受营运风险。倘若相关系统未能妥善运作,则会中断香港及上海市场通过机制进行的交易。子基金进入中国A股市场的能力(及因而实现其投资策略的能力)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 中国法规对买卖实施若干限制,故子基金未必能及时出售其持有的中国A股或购入中国A股。
  • 个别股票可能从通过沪港通买卖的合资格股票范围内被调出。此情况可能影响子基金的投资组合或策略。
  • 透过该机制买卖证券或须承受结算及交收风险。倘中国结算所未能履行其交付证券/作出付款的责任,子基金于追讨其损失时可能遭受延误或可能无法完全收回其损失。此外,子基金透过该机制所作出的投资不受香港投资者赔偿基金及/或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保障。

RQFII风险

  • 子基金透过RQFII投资于证券,有关投资须遵守中国机关所实施的适用法规。虽然RQFII为子基金进行的资金汇出目前并不受任何禁售期限制、无需获得事先批准或受限于其他资金汇出限制,惟不保证中国规则及规例不会变更或在日后不会施行任何资金汇出限制。对汇出所投资的资金及净利润施行的任何限制,均可能影响子基金应付单位持有人的赎回要求的能力。
  • 子基金或许未能专有使用外管局授予RQFII(即基金经理)的全部RQFII额度,因为RQFII可酌情决定将可供子基金使用的RQFII额度分配给其他产品。并不保证RQFII可向子基金分配足够的RQFII额度,以应付所有认购子基金单位的申请。
  • RQFII规则之适用性可能视乎有关中国机关的诠释。有关规则的任何更改或会对投资者在子基金的投资造成不利影响。

中国税务

  • 中国现行的税务规则及惯例对于RQFII及/或子基金从中国投资所得资本收益方面涉及风险及不明朗性。中国税务规则及惯例的改变可能具有追溯效力,并对子基金造成不利影响。经听取及考虑独立专业税务意见后,基金经理已(根据该意见行事)决定不会就投资中国A股及由中国政府及中国企业发行的债务工具所得的已变现及未变现资本收益总额为子基金作出任何预扣所得税拨备。
  • 倘若子基金在中国须缴交的税项负债大于税项拨备,则税项拨备与实际税项负债之间的任何差额,将从子基金的资产中扣除,并对子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不利影响。在此情况下,由于现有及其后投资者所承受的税务负债不合比利地高于投资子基金时所承担的负债,故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 ETF的单位 ╱ 股份的交易价格可能会较单位 ╱ 股份的资产净值有所折价或溢价。ETF单位 ╱ 股份的估值将主要参考最后交易价格进行。倘子基金以溢价买入,则可能蒙受损失,又或子基金在ETF终止时不能全数取回其投资。
  • ETF与其理应追踪的指数可能脱节。因此,投资于ETF的回报可能偏离其追踪指数的回报。
  • 追踪市场指数的ETF并没有进行「积极管理」,因此当有关指数下跌时,ETF的价值亦将会减少。ETF或不会就市场下跌采用任何暂时防守性仓盘。子基金可能损失其在ETF的部份或全部投资。
  • 并不保证ETF单位 ╱ 股份将存在一个活跃交易市场。

REITs

  • 子基金所投资的REITs不一定经证监会认可,而REITs的股息政策可能与子基金的股息政策不同。
  • REITs的价格受到REITs所拥有的有关物业价值的变动影响。
  • 房地产投资相对欠缺流通性,此可能影响REIT因应经济状况的改变、国际证券市场、汇率、利率、房地产市场或其他情况调整其投资组合或将部份资产变现的能力。
  • 来自REITs的回报视乎管理技巧而定。REITs一般不会分散投资,并可能会涉及与有关地产界别的不利发展相关的风险。
  • REITs涉及借款人或租户违约的风险。倘发生违约,REIT可能在执行其权利时遇到阻延,并可能因而蒙受损失。

ADRs

  • 尽管ADRs具有类似所代表证券之风险,ADRs也可能涉及较高的费用,以及其交易价格可能较相关证券折让(或溢价)。此外,预托证券或许不能转移投票及其他股东权利,相比在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证券,流动性可能较低。

与债务证券相关的风险

  • 投资于债务证券须承受发行人的信贷风险,该等发行人可能无法或不愿准时偿还本金及 ╱ 或利息。倘若发行人违约,子基金的表现将受到不利影响。投资级别证券可能涉及评级下调风险。倘被下调评级,违约风险可能较高。
  • 债务证券对利率变动敏感。一般而言,当利率下跌时,债务证券的价格会上升,反之亦然。较长期的债务证券通常对利率变动较为敏感。
  • 倘若人民币计值固定收益证券并无活跃的二级市场,为应付赎回要求,子基金可能需要以大幅折让出售其投资。

衍生工具风险

  • 子基金可使用衍生工具作对冲用途。并不保证任何对冲技巧将全面及有效地减低子基金所面对的风险。
  • 衍生工具的价格可以非常波动。衍生工具涉及交易对手方将不履行其对子基金的责任之风险,而此可能导致子基金产生亏损。
  • 衍生工具可能欠缺流通性,性质也复杂。在不利情况下,子基金为对冲目的使用衍生工具可能不奏效,而子基金可能蒙受重大损失。

有关对冲和对冲类别的风险

  • 并不保证基金经理所采用的任何货币对冲策略可完全和有效地消除子基金的货币风险。如果用作对冲目的之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在无进行对冲情况下,对冲股份类别的投资者可能会承受货币兑换风险,并可能因而蒙受损失。
  • 对冲的效果将于对冲类别之资产净值反映出来。同样地,因该等对冲交易引致的任何开支将由产生该等开支的相关对冲类别承担,而有关开支可能相当重大,视乎当时市况而定。
  • 对冲策略可在子基金的基本货币相对对冲类别的类别货币之价值下跌时,保障对冲类别的投资者,亦可能阻碍投资者受惠于子基金基本货币的升值。

本子基金并不提供任何保证。阁下未必能全数取回投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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