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項
- 中銀香港全天候亞洲(日本除外)股票基金(「子基金」)是中銀香港盈薈系列的子基金。
- 子基金乃透過主要投資於在亞洲(日本除外)上市或由在亞洲(日本除外)賺取大部份收益或進行重大業務或經濟活動的公司發行的股本證券,以提供長期資本增值。
- 投資涉及風險,子基金涉及重大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市場風險、集中風險、中國內地市場風險、新興市場風險、與新興市場貨幣相關的風險、股票投資/波動性風險、小型/中型公司風險、與投資於中國A股市場相關的風險、有關債務證券的風險、人民幣貨幣風險/與人民幣證券相關的風險、有關QFI及QFI基金的風險、與滬港通及深港通相關的風險、中國內地稅務風險、交易所買賣基金(ETFs)、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有關美國預託證券(ADRs)的風險、有關對沖和對沖類別的風險及衍生工具風險等。過往表現並不可作為日後表現的指引,投資者未必能全數取回投資本金。
- 投資者不應只根據本網頁內的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請詳細閱讀基金說明書及子基金相關的附錄(包括當中所載之「風險因素」之全文)。若您對本網頁的內容有任何疑問,請尋求獨立專業意見。
投資目標
子基金的投資目標乃透過主要投資於在亞洲(日本除外)上市或由在亞洲(日本除外)賺取大部份收益或進行重大業務或經濟活動的公司發行的股本證券,以提供長期資本增值。
基金資料
基金經理 | 中銀香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
總資產值 | 2.37 百萬 美元 (截至2024年11月29日) | |||
成立日期 | 2017年4月24日 | |||
基本貨幣 | 美元 | |||
交易頻率 | 每日 | |||
資產淨值計算 | 每日 | |||
派息* | 目前不分派 | |||
認購費 | 最多為5.25% | |||
贖回費** | 沒有 | |||
管理費** | 每年1.50% | |||
類別 | 類別 A1 (美元) |
類別 A2 (港元) |
類別 A7 (人民幣─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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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投資額(初次) |
1,000 美元 |
10,000 港元 |
10,000 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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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投資額(額外) |
1,000 美元 |
10,000 港元 |
10,000 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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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代碼 | BOAEJA1 HK | BOAEJA2 HK | BOAEJA7 HK | |
ISIN號碼 | HK0000324837 | HK0000324845 | HK0000324894 |
* 請參閱相關基金/子基金的基金文件以了解詳情。
** 費用及收費亦可通過向投資者發出最少一個月事先通知予以增加(以基金文件訂明的最高費用為上限)。請參閱基金文件以了解詳情。
基金年度的過往表現
下載
過往基金價格 |
基金便覽 (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 |
基金說明書及附錄 (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 |
產品資料概要 (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 |
2024 年度報告 (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 |
2023 中期報告 (只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
重要通知
基金/子基金投資可能涉及風險,亦未必適合所有投資者。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將來的表現。投資者應詳細閱讀相關的基金文件,包括但不限於風險因素。基金文件的印刷文本可向分銷商及中銀香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索取。上述資料並不構成進行或變現投資或進行任何其他交易的要約或建議,亦不應用作任何投資決策或其他決策的依據。任何投資決策應當根據投資者個人/個別需求而尋求適當且專業的建議。
市場風險
- 子基金為一項投資基金。子基金的投資組合的價值可能下跌,因此,閣下於子基金的投資可能蒙受損失。
集中風險
- 子基金把其投資集中於亞洲(日本除外)地區,而相比其他有廣泛基礎的基金,其投資組合可能並不多元化。子基金可能須承受額外的集中風險。
中國市場╱ 新興市場風險
- 子基金可能承受投資於新興市場(包括但不限於中國)一般涉及的風險,例如較大的政治、社會、外匯、流通性及監管風險。
- 由於新興市場傾向比已發展市場更加波動,在新興市場的任何持股均承受較高的市場風險。
- 發展中國家的證券市場成交量遠遠較低。投資於該等市場會涉及市場暫停、外資投資限制及資金調回管制等風險。子基金於新興市場的投資價值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與新興市場貨幣相關的風險
- 子基金可投資於以子基金的基本貨幣(美元)以外的貨幣報價的證券。子基金的價值可能會因該等貨幣與美元之間的匯率波動而波動。
- 由於新興市場涉及額外的政治、社會、經濟、監管及結算風險,新興市場的貨幣相比主要世界貨幣可能較為波動。
- 新興國家的政府政策可能包括資本控制措施或直接干預貨幣市場,導致有關的當地貨幣出現突然及重大貶值。
股票投資╱ 波動性風險
- 股票投資須承受股票的市值可跌可升之風險。股本證券的價格可能波動。倘子基金所投資的股本證券的市值下跌,投資者可能蒙受重大損失。
小型╱ 中型公司風險
- 整體而言,相較大型公司股票,小型╱中型公司股票的流通性較低且其價格更易因不利的經濟發展而較為波動。
投資於中國A股市場
- 子基金可能直接投資於中國A股市場或透過投資RQFII基金進行投資。中國A股市場正在發展中,其流通性可能有限、交投量較低及波動性較高。此可能導致在該等市場買賣的證券價格出現重大波動,因而可能影響子基金的價值。
- 在中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可能會遭暫停交易。暫停交易將使子基金或RQFII基金無法平倉,或當解除暫停交易後,子基金或RQFII基金或許無法以有利價格進行平倉。因此,子基金可能蒙受投資損失。
有關債務證券的風險
- 投資於債務證券須承受發行人的信貸風險,該等發行人可能無法或不願準時償還本金及╱ 或利息。倘若發行人違約,子基金的表現將受到不利影響。投資級別證券可能涉及評級下調風險。倘被下調評級,違約風險可能較高。
- 債務證券對利率變動敏感。一般而言,當利率下跌時,債務證券的價格會上升,反之亦然。較長期的債務證券通常對利率變動較為敏感。
人民幣貨幣風險╱ 與人民幣證券相關的風險
- 投資者可投資於子基金的人民幣對沖單位。並非以人民幣為本幣的投資者(例如香港投資者)當投資於人民幣對沖單位時,可能要將港元或其他貨幣兌換為人民幣,而其後將人民幣贖回款項及╱ 或股息款項(如有)兌換回港元或該等其他貨幣。投資者將承擔貨幣兌換成本,並可能蒙受損失,視乎人民幣相對港元或該等其他貨幣的匯率變動而定。
- 以人民幣計值的類別一般參考離岸人民幣(即「CNH」)而非在岸人民幣(即「CNY」)進行估值。雖然CNH與CNY均為相同的貨幣,但它們在不同及獨立運作的個別市場交易。因此,CNH的匯率不一定與CNY相同,而且走勢方向可能與CNY不盡相同。
- 子基金可能投資於以人民幣計值的證券。人民幣現時為不可自由兌換貨幣,並受到中國政府所施加的外匯管制及資金調回限制之規限。概不保證人民幣將不會貶值。如人民幣貶值時,子基金可能蒙受損失。
有關RQFII及RQFII基金的風險
有關RQFII機制的風險:
- 概不保證將有足夠的額度可供子基金或RQFII基金投資。因此,子基金取得投資於中國內地證券市場的能力,可能受限於可獲得的RQFII額度。
- 並不保證日後不會對子基金或RQFII基金將資本匯出中國實施限制。任何有關投資資本匯出中國的限制,可能影響相關基金應付來自子基金的贖回要求的能力。因此,子基金可能須承受流通性風險。
- 有關RQFII的規則之適用性可能視乎有關中國監管機關所給予的詮釋。有關規則的任何更改或會對子基金或RQFII基金作出的投資造成不利影響,因而影響子基金的表現。
有關RQFII ETFs的風險:
- RQFII交易所買賣基金(「RQFII ETFs」)尋求追蹤中國A股市場指數,須承受追蹤誤差風險。其單位的交易價格可能較其資產淨值出現大幅溢價或折讓。此外,RQFII ETFs可能較投資於非中國市場的傳統交易所買賣基金涉及較大風險。RQFII ETFs的運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RQFII ETFs的基金經理(或其內地母公司)的專業知識。
與滬港通及深港通相關的風險
- 有關滬港通及深港通的有關規則及規例可能變更,並可能具有潛在追溯效力。滬港通及深港通受到額度限制。如通過該機制作交易被暫停,子基金通過該機制投資於中國A股或進入中國市場的能力將會受到不利影響。在該情況下,子基金達致其投資目標的能力會受到不利影響。
中國稅務
- 中國現行的稅務規則及慣例對於RQFII及╱ 或子基金從中國投資所得資本收益方面涉及風險及不明朗性。中國稅務規則及慣例的改變可能具有追溯效力及對子基金造成不利影響。經聽取及考慮獨立專業稅務意見後,基金經理已(根據該意見行事)決定不會就投資中國A股、中國B股及由中國政府及中國企業發行的債務工具所得的已變現及未變現資本收益總額為子基金作出任何預扣所得稅撥備(惟源自屬不動產公司的中國稅務居民企業發行的中國B股所得的資本收益除外,將作出10%撥備)。
- 倘若子基金在中國須繳交的稅項負債大於稅項撥備,則稅項撥備與實際稅項負債之間的任何差額,將從子基金的資產中扣除,並對子基金的資產淨值造成不利影響。在此情況下,由於現有及其後投資者所承受的稅務負債不合比利地高於投資子基金時所承擔的負債,故將會受到不利影響。另一方面,實際稅務負債可能低於稅項撥備。在此情況下,於釐定實際稅務負債前已贖回於子基金單位之人士將不享有或無權就該等超額撥備的任何部份作出申索。
交易所買賣基金(ETF)
- ETF的單位╱股份的交易價格可能會較單位╱股份的資產淨值有所折價或溢價。ETF單位╱股份的估值將主要參考最後交易價格進行。倘子基金以溢價買入,則可能蒙受損失,又或子基金在ETF終止時不能全數取回其投資。
- ETF與其理應追蹤的指數可能脫節。因此,投資於ETF的回報可能偏離其追蹤指數的回報。
- 追蹤市場指數的ETF並沒有進行「積極管理」,因此當有關指數下跌時,ETF的價值亦將會減少。ETF或不會就市場下跌採用任何暫時防守性倉盤。子基金可能損失其在ETF的部份或全部投資。
- 並不保證ETF單位╱股份將存在一個活躍交易市場。
- 合成ETFs須承受發行用以追蹤相關指數的衍生工具之對手方的信貸風險。倘若對手方違約,子基金在相關ETFs的投資可能蒙受重大損失。
REITs
- 子基金所投資的REITs不一定經證監會認可,而REITs的股息政策可能與子基金的股息政策不同。
- REITs的價格受到REITs所擁有的有關物業價值的變動影響。
- 房地產投資相對欠缺流通性,此可能影響REIT因應經濟狀況的改變、國際證券市場、匯率、利率、房地產市場或其他情況調整其投資組合或將部份資產變現的能力。
- 來自REITs的回報視乎管理技巧而定。REITs一般不會分散投資,並可能會涉及與有關地產界別的不利發展相關的風險。
- REITs涉及借款人或租戶違約的風險。倘發生違約,REIT可能在執行其權利時遇到阻延,並可能因而蒙受損失。
ADRs
- 儘管ADRs具有類似所代表證券之風險,ADRs也可能涉及較高的費用,以及其交易價格可能較相關證券折讓(或溢價)。此外,預托證券或許不能轉移投票及其他股東權利,相比在交易所上市的相關證券,流動性可能較低。
有關對沖和對沖類別的風險
- 並不保證基金經理所採用的任何貨幣對沖策略可完全和有效地消除子基金的貨幣風險。如果用作對沖目的之衍生工具交易對手違約,在無進行對沖情況下,非對沖股份類別的投資者可能會承受貨幣兌換風險,並可能因而蒙受損失。
- 對沖的效果將於對沖類別之資產淨值反映出來。同樣地,因該等對沖交易引致的任何開支將由產生該等開支的相關對沖類別承擔,而有關開支可能相當重大,視乎當時市況而定。
- 對沖策略可在子基金的基本貨幣相對對沖類別的類別貨幣之價值下跌時,保障對沖類別的投資者,亦可能阻礙投資者受惠於子基金基本貨幣的升值。
衍生工具風險
- 子基金可使用衍生工具(即貨幣遠期合約、掉期、金融期貨及期權合約)作對沖用途。並不保證任何對沖技巧將全面及有效地減低子基金所面對的風險。
- 衍生工具的價格可以非常波動。衍生工具涉及交易對手方將不履行其對子基金的責任之風險,而此可能導致子基金產生虧損。
- 衍生工具可能欠缺流通性,性質也複雜。在不利情況下,子基金為對沖目的使用衍生工具可能不奏效,而子基金可能蒙受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