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項

  1. 中銀香港全天候一帶一路債券基金(「子基金」)是中銀香港盈薈系列的子基金。
  2. 子基金乃透過主要投資於由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定義詳見子基金相關附錄及產品資料概要)的政府、政府機構、跨國實體或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註冊成立或賺取大部分收益或有重大業務或經濟活動的銀行或公司所發行,或以有關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的當地貨幣計值的固定收益證券,以在中至長期提供收入及資本增值。
  3. 投資涉及風險,子基金涉及重大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市場風險、集中風險、新興市場風險、與一帶一路倡議相關的風險、歐元區風險、貨幣風險、與低於投資級別或未被評級的債務證券有關的風險、與債務證券相關的一般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信貸風險、利率風險、有關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的債務證券的波動性及流通性風險、評級下調風險、主權債務風險、估值風險、與信貸評級有關的風險)、人民幣貨幣風險/與人民幣證券相關的風險、投資於可轉換債券的風險、與自資本中作出分派有關的風險、與對沖及對沖類別相關的風險等。過往表現並不可作為日後表現的指引,基金價格可反覆波動,投資者未必能全數取回投資本金,或需承受重大虧損。
  4. 基金經理可酌情自子基金的資本中或實際上自子基金的資本中支付股息。投資者應注意,自資本中支付分派,或實際上自資本中支付分派,代表退回或提取投資者原先投資的款額或該款額應佔資本收益的一部份。任何涉及自子基金的資本中或實際上自子基金的資本中支付股息的分派,將導致相關單位類別的資產淨值即時下降。
  5. 投資者不應只根據本網頁內的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請詳細閱讀基金說明書及子基金相關的附錄(包括當中所載之「風險因素」之全文)。若您對本網頁的內容有任何疑問,請尋求獨立專業意見。

投資目標

子基金的投資目標乃透過主要投資於由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的政府、政府機構、跨國實體或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註冊成立或賺取大部分收益或有重大業務或經濟活動的銀行或公司所發行,或以有關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的當地貨幣計值的固定收益證券,以在中至長期提供收入及資本增值。

# 本網頁所述「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指中國內地、香港、澳門、台灣以及由中國國家信息中心主辦的一帶一路倡議官方網站所列或由中國內地有關機關以其他方式公佈的合作國家(可能不時更新)。

基金資料

基金經理 中銀香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總資產值 9.83 百萬 美元 (截至2024年2月29日)
成立日期 2019年3月14日
基本貨幣 美元
交易頻率 每日
資產淨值計算 每日
派息* 旨在每月派息。派息率並無保證。股息可從資本中分派注意重要事項 4
認購費 最多為3%
贖回費** 沒有
管理費** 每年1%
類別 類別 A1
(美元)
類別 A2
(港元)
類別 A8
(人民幣─H)
 
 
最低投資額(初次) 1,000
美元
10,000
港元
10,000
人民幣
 
 
最低投資額(額外) 1,000
美元
10,000
港元
10,000
人民幣
 
 
彭博代碼 BOAWBA1 HK BOAWBA2 HK BOAWBA8 HK  
ISIN號碼 HK0000417011 HK0000417029 HK0000417086  

* 請參閱相關基金/子基金的基金文件以了解詳情。
** 費用及收費亦可通過向投資者發出最少一個月事先通知予以增加(以基金文件訂明的最高費用為上限)。請參閱基金文件以了解詳情。

基金年度的過往表現

下載

過往基金價格
股息分派成份
基金文件:
基金便覽
基金說明書及附錄 (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產品資料概要 (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2023 年度報告 (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2023 中期報告 (只提供英文及繁中版本)

重要通知

基金/子基金投資可能涉及風險,亦未必適合所有投資者。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將來的表現。投資者應詳細閱讀相關的基金文件,包括但不限於風險因素。基金文件的印刷文本可向分銷商及中銀香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索取。上述資料並不構成進行或變現投資或進行任何其他交易的要約或建議,亦不應用作任何投資決策或其他決策的依據。任何投資決策應當根據投資者個人/個別需求而尋求適當且專業的建議。

市場風險

  • 子基金為投資基金。子基金的投資組合的價值可能因任何下列主要風險因素而下跌,故 閣下於子基金的投資可能蒙受損失。概不保證會償還本金或股息或作出分派。

集中風險

  • 子基金把其投資集中於一帶一路沿線國家 ╱ 地區,而相比其他有廣泛基礎的基金,其投資組合可能並不多元化。子基金可能須承受額外的集中風險。與具較多元化的資產投資組合的基金相比,子基金的價值可能會較為波動。
  • 子基金的價值可能會較易受影響一帶一路沿線國家 ╱ 地區的不利經濟、政治、政 策、外匯、流通性、稅務、法律或法規事件影響。

新興市場風險

  • 多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 ╱ 地區屬新興市場。子基金因而可能承受投資於新興市場 涉及的增加風險及投資於較發展成熟的市場通常不會涉及的特別考慮因素,例如較大的政治及經濟不確性、社會、外匯、流通性及監管風險、法律及稅務風險、結算風險、保管風險、可能較高的波動性、市場暫停、外資投資限制及資金調回管制等風險。

與一帶一路倡議相關的風險

  • 一帶一路倡議是一個非常廣泛的主題及新的發展策略,成功與否及其可行性並無先例可循。一帶一路倡議是一項長期策略願景,涉及中國政府方面的政策考慮並可能不斷變化。有關變化可能對子基金造成不利影響。概不保證一帶一路倡議日後不會改變。由於一帶一路倡議可能不斷改變,基金經理在某一時間為遵循一帶一路倡議而建立的任何有效持倉日後可能不再與一帶一路倡議相符。基金經理可能需要因應政府政策的變化而對子基金的投資政策作出更改,或若執行其投資策略對子基金而言不再可行,基金經理可能終止子基金。
  • 子基金可能受到一帶一路沿線國家 ╱ 地區政治發展、社會不穩、政府政策變化及其他政治和經濟發展的不利影響。
  • 於一帶一路沿線國家 ╱ 地區的投資可能無法產生穩定的現金流、收入或資本增值。

歐元區風險

  • 鑑於對歐元區內若干國家的主權債務風險的持續憂慮,子基金於區內的投資可能須承受較高的波動性、流通性、貨幣及違約風險。任何不利事件(例如某主權國家的信貸評級被下調或歐盟成員退出歐元區)均可能對子基金的價值構成不利影 響。

貨幣風險

  • 子基金可能投資於以子基金基本貨幣(美元)以外的貨幣計值的證券。此外,某單位類別可能設定為以子基金基本貨幣以外的貨幣計值。子基金的價值可能因應該等貨幣與美元之間的匯率波動以及匯率控制的變更而波動。
  • 新興市場的貨幣相比主要世界貨幣可能較為波動。

與債務證券相關的風險

  • 信貸風險︰投資於債務證券須承受子基金所投資的債務證券發行人的信貸 ╱ 違 約風險,該等發行人可能無法或不願準時償還本金及 ╱ 或利息。
  • 利率風險︰ 債務證券對利率變動敏感,並承受利率風險。一般而言,該等債務證 券的價格會在利率下滑時上升,反之亦然。較長期的債務證券普遍對利率變動較 為敏感。
  • 有關一帶一路沿線國家 ╱ 地區的債務證券的波動性及流通性風險: 與發展較成熟 的市場相比,一帶一路沿線國家 ╱ 地區的債務證券或須承受更大的價格波動性及 較低流通性。在該等市場買賣的證券價格可能須承受波動。該等證券價格的買賣 差價可能很大,子基金或會招致重大買賣成本。
  • 評級下調風險 ︰投資級別證券可能存在評級下調風險。倘評級被下調,違約風險 可能較高,而子基金的價值可能受到不利影響。基金經理不一定可出售評級被調 低的債務證券。
  • 與評級低於投資評級或未被評級的債務證券有關的風險︰子基金可投資於評級低 於投資評級或未被評級的債務證券。與評級較高的債務證券相比,該等證券一般 須承受較低的流通性、較高的波動性及較大的本金及利息虧損風險。
  • 主權債務風險︰ 子基金對由政府發行或保證的證券投資可能須承受政治、社會及 經濟風險。在不利市況下,主權發行人或無法或不願在到期時償還本金及 ╱ 或利 息,或可能要求子基金參與有關債務重組。如主權債務發行人違約,子基金可能 會蒙受大額虧損。
  • 估值風險︰子基金的投資估值可能涉及不確定因素及判斷決定。如果該等估值被 證實為不準確,則子基金的資產淨值計算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 與信貸評級有關的風險︰評級機構給予的信貸評級須受制於若干限制,且證券 及 ╱ 或發行人的信用可靠性並非時刻可獲得保證。

人民幣貨幣風險 ╱ 與人民幣證券相關的風險

  • 投資者可投資於子基金的人民幣 ╱ 人民幣對沖單位。並非以人民幣為本幣的投 資者(例如香港投資者)當投資於人民幣 ╱ 人民幣對沖單位時,可能要將港元或 其他貨幣兌換為人民幣,而其後將人民幣贖回款項及 ╱ 或股息款項(如有)兌換 回港元或該等其他貨幣。投資者將承擔貨幣兌換成本,並可能蒙受損失,視乎人 民幣相對港元或該等其他貨幣的匯率變動而定,以及可能受到外匯管制改變的影響。
  • 以人民幣計值的類別一般參考離岸人民 幣(即「CNH」)而非在岸人民 幣(即 「CNY」)進行估值。雖然CNH與CNY均為相同的貨幣,但它們在不同及獨立運作 的個別市場交易。因此,CNH的匯率不一定與CNY相同,而且走勢方向可能與 CNY不盡相同。CNH與CNY之間的任何偏差可能對投資者造成不利的影響。
  • 子基金可投資於人民幣計值的證券。人民幣現時為不可自由兌換貨幣,並受到中 國政府所施加的外匯管制及資金調回限制之規限。並不保證人民幣不會貶值。如 果人民幣貶值,子基金可能蒙受損失。在特殊情況下,以人民幣支付贖回款項 及 ╱ 或股息,可能因適用於人民幣的外匯管制及限制而出現延誤。

投資於可轉換債券的風險

  • 可轉換債券為債券及股本之間的混合體,容許持有人在特定未來日期轉換為發行 債券的公司之股份。因此,與傳統債券投資相比,可轉換產品將會較受股票走勢 的影響,並有較高的波動性。可轉換債券投資須承受與可比較傳統債券投資相同 的利率風險、信貸風險、流通性風險及提前償還風險。

與自資本中作出分派有關的風險

  • 自資本中支付股息,或實際上自資本中支付分派,代表退回或提取投資者原先投 資的款額或該原先投資應佔資本增值的一部份。任何涉及自子基金的資本中支付 股息,或實際上自子基金的資本中支付股息的分派,將導致相關單位類別的資產 淨值即時下降。
  • 對沖類別的分派金額及資產淨值可能受到對沖類別的參考貨幣與子基金的基本貨 幣的利率差異的不利影響,導致從資本中支付的分派金額增加,從而令資本被侵 蝕的程度高於其他非對沖類別。

與對沖及對沖類別相關的風險

  • 並不保證基金經理所採用的任何貨幣對沖策略將全面及有效地減低子基金的貨幣 風險。
  • 當子基金的基本貨幣價值增加時,對沖策略可能妨礙投資者從中受惠。

當您同意附載於 https://www.bochkam.com 的條款及細則,即被視為為本網站的使用者,您並確認有責任確保適用於您當地司法管轄權的法例容許您諮詢本網站並表示保證具備進入本網站所需器材及技巧,及只按照預期形式使用本網站。這些條款及細則如有任何更改,恕不事先另行通知;您應自行檢視本網站的訊息投資涉及風險,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將來的表現。在作出任何投資決策前,投資者應詳細閱讀相關的基金文件,包括但不限於風險因素。基金文件的印刷文本可向分銷商及中銀香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索取。上述資料並不構成進行或變現投資或進行任何其他交易的要約或建議,亦不應用作任何投資決策或其他決策的依據。任何投資決策應當根據投資者個人/個別需求而尋求適當且專業的建議。本網站所載的廣告由中銀香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刊發,並未經證監會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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